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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南朝官学分科教育制度述论(2)

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3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当然,南朝的分科教育还有一个成熟和发展的过程。宋大明七年(463),豫章王刘子尚于豫章“又立左学,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学生师敬,位比州治

当然,南朝的分科教育还有一个成熟和发展的过程。宋大明七年(463),豫章王刘子尚于豫章“又立左学,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学生师敬,位比州治中;文学祭酒一人,比西曹;劝学从事二人,比祭酒从事”[5]。这是地方所立之官学,所谓“儒林祭酒”“文学祭酒”延续四馆分科教学的思路,将儒学和文学并设。不过两种祭酒共存于左学,实际上较之四馆之学已经有了新的变化。泰始六年(470),宋明帝“以国学废,初置总明观,玄、儒、文、史四科,设置学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干一人,门吏一人,典观吏二人”[6]。总明观亦称东观,“宋明帝泰始六年,置总明观以集学士,或谓之东观”[7]595。按总明观四科设置,《南史》云是“分为儒、道、文、史、阴阳五部学,言阴阳者遂无其人”[8]。南北朝时期的道学和玄学当是同一学科,而阴阳学则大概因为没有招生而为史家减省,总明观大体还是坚持儒学、玄学、史学、文学四科分科的教育体制。史料颇有在总明观听讲的记载,如裴顗“泰始中,于总明观听讲,不让刘秉席,秉用为参军”[9];《南齐书·张融传》载,“永明二年,总明观讲,敕朝臣集听”[10],朝臣都去总明观听讲,说明总明观的教育范围是较为广泛的。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需要指出,总明观和四馆之学不同,四馆之学实际上是四种学校并存,但总明观则不是单科性质的学校,而是一种集藏书、研究、教学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官学机构。总明观的设立表示由四个独立单科教学的学馆发展成为一个在综合性学馆总明观中进行分科教学的实体。儒学、玄学、史学、文学四科分科共存于总明观,表明官学中分科教育制度正式形成,标志着学制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南齐永明三年(485),立国子,省总明观,但总明观确立的教育体制却没有因此停废。总明观改立国子学,王俭担任国子祭酒,同时“开学士馆,以总明四部书充之”[7]595,实际上学士馆仍旧延续着总明观的办学路径。梁武帝于天监四年(505),“乃诏开五馆,建立国学”,并且,梁武帝所立五馆,不再以士族贵胄为专门招生对象,而引入“寒门俊才”,可见寒门的社会地位开始上升。南齐以后,地方的官学也延续分科的思路,如南齐豫章王萧嶷在建元二年(480)“于南蛮园东南开馆立学,上表言状。置生四十人,取旧族父祖位正佐台郎,年二十五以下十五以上补之,置儒林参军一人,文学祭酒一人,劝学从事二人,行释菜礼”[11],仍是分儒学、文学二科。梁邵陵王纶为南徐州刺史,引著名学者马枢为学士开馆教授,“纶时自讲《大品经》,令枢讲《维摩》《老子》《周易》,同日发题,道俗听者二千人”[12],可见地方上儒学、佛学、玄学的内容全部都进入了讲授系统,地方的分科教育还有细化的倾向。

南朝时,其他的专门学科教育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如律学教育,齐武帝永明九年(491),廷尉孔稚硅上书呼吁兴办律学,他的建议虽被采纳但没有付诸实施。不过,据《宋书·百官志上》载,廷尉属官中设置了律博士一人,其后《南齐书》亦载律博士一人,梁代又初置胄子律博士,可见南朝官学中律学只是没有助教,律学教育还是有的。医学教育也被纳入官学之中,刘宋时周朗曾提出“今太医宜男女习教,在所应遣吏受业。如此,故当愈于媚神之愚,征正凑理之敝矣”[13]。《唐六典》载有魏晋以来的医博士情形云:“刘宋元嘉二十年,太医令秦承租奏置医学,以广教授;至三十年省”[14],可见当时已有许多人建议将医学纳入官学系统,并且在刘宋存在了十年。《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上》载建元四年(482),有司奏置国学,设有“保学医二人”,这表明医学在南齐已经被国学接纳。此外还有军事性质的武校,如南齐崔祖思上书称“自古开物成务,必以教学为先”,故“宜大庙之南,弘修文序;司农以北,广开武校”[15],为高帝采纳。

三、南朝分科教育制度确立的意义

南朝的分科教育,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教育制度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教育作为一项文化事业,并不是孤立于社会文化之外的事物,它与历史的发展密切相关。如果将一项教育制度的形成置于更广泛的历史背景来考察,将会发现制度变迁背后更为深远的意义。

魏晋南北朝以来,掌握着帝国文化话语权的士人由两汉的经学博士向隋唐的翰林学士的转变,这与东晋南朝以来的分科教育体制逐渐成熟是分不开的。学士一名,虽然较早就出现,但学士官的制度化则是在南朝分科教育体制形成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到隋唐趋于成熟。唐春生考证说“南朝时见于史籍中最早称名学士的为总明观学士”[16],其说甚是。其后,南齐又出现了修礼学士、制乐学士,这是典型的儒学学士;梁时又有著名的“高斋十学士”,亦有称其为“昭明太子十学士”者,十人皆擅长文学,是文学学士无疑;其他学士可考者还有梁秘书省的撰史学士,这无疑与史学有关。其时还有所谓的“华林学士”“士林馆学士”亦颇负盛名,其他五花八门的学士多至十多种。虽然南朝的学士制度远未定型,但却是隋唐翰林学士制度的雏形。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就是南朝的学士几乎全部都与分科教育制度的形成有密切关系。

文章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hbjgxyxb.cn/qikandaodu/2021/0730/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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