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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士学为民学儒学未来发展的新思考(2)

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8-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孟子将“士”与“民”合称为“士庶人”,似乎为了表示:就社会属性和社会地位来说,“士”更贴近民,而不是更贴近大夫。大夫属于上层统治阶级,民

孟子将“士”与“民”合称为“士庶人”,似乎为了表示:就社会属性和社会地位来说,“士”更贴近民,而不是更贴近大夫。大夫属于上层统治阶级,民属于下层被统治阶级,贴近“民”而非贴近“大夫”的士,在孟子看来,是介于“大夫”与“民”之间的中间阶层。中层阶层是个依附的阶层,他一旦为官,就上升为大夫,归属上层统治阶级;若不为官,就是民,归属下层被统治阶层。鲁平公因“孟子之后丧逾前丧”⑦而不拜访孟子。孟子弟子乐正子为此去问鲁平公,“所谓逾”是不是“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后以五鼎”(《孟子·梁惠王下》),这也就是质问鲁平公是不是因为孟子以前以士的礼遇规格葬父而后来以大夫的礼遇规格葬母而不拜访孟子。从乐正子这个质问可明,孟子的身份,一度发生由“士”到“大夫”的变化,他在未成为齐国卿之前身份是“士”,一旦当上了齐国的卿,其身份就变成了大夫。由孟子身份变化不难看出:士作为中间阶层,其鲜明的属性特征就是身份的不固定,或为“大夫”或为“民”。一个士,属于“大夫”还是属于“民”,不取决于他是否有系统的知识,而是取决于他是否有官职。所以当孟子离开齐国,失去卿的官职时,他的身份就由大夫又变回到民,而孟子作为“士”所具有的特性——掌握系统的知识——并没有随身份变化而发生任何变化。丢掉官职(卿)、丧失大夫身份后,孟子曾与其弟子公都子谈及他作为一个“士”所自然具有的自由:“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孟子·公孙丑下》)从孟子所论及的“士”之自由不难推断,“士”如果被看作知识群体的一种身份符号的话,那么这个符号仅仅表示这个群体的成员属于“无官守,无言责”的政治自由者。

孟子所说的“无官守,无言责”,是指身份为“民”的“士”不需要为现实的政治体制负行或言之责,而不是指“士”既然属于贴近“民”的中间阶层就不必发表干政意见。恰恰相反,孟子强调,正因为士“无官守,无言责”,在政治上是自由的,就更应当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与文化使命。“士”之社会责任,在孟子看来,不在于为自己这个群体争特殊利益,反倒在于做“民”的代言者,为民众伸张正义。孟子说:“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孟子·离娄下》),强调“大夫”以维护“士”的利益为职守,“士”以维护“民”的利益为义务,所以同是背井离乡,搬离故国,但出发点不同:一个(大夫)是为了表明为“士”伸张正义,一个(士)是为了表明为“民”伸张正义。“士”所以要为“民”伸张正义,是因为“士”的社会地位更贴近“民”;而“大夫”之所以要为“士”伸张正义,不仅是因为其“官守”,是其官职之责任所在,也因为“大夫”通常由“士”转化而成,在利益上难以与“士”彻底划清界限。

荀子虽然以“隆礼重法”(《荀子·强国》)来扭转孟子对儒学的内面主义的发展,使儒学回归现实政治关切,但在身份认同上,他却承袭孟子的思想传统,更看重“士”与“民”的联系。从荀子的“士”论不难看出,他固然提出了“士大夫”“士民”的说法,似乎并没有将“士”偏向“大夫”“庶民”哪一方,但从国家治理讲,他认为“隆礼重法”具体讲的话就是以“礼”凝聚“士”,以“法”凝聚“民”,用他自己的话讲,就叫做“凝士以礼,凝民以政”(《荀子·议兵》)。他还将“士”“民”与“道”(礼)“法”并提,作为国家长治久安根本因素,强调说:“无士则民不安居,无人⑧则土不守,无道法则人不至,无君子则道不举。故土之与人也,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荀子·致士》)。他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这无疑是讲“士”与“民”是互为转化的,而转化的条件,在他看来,不在于外在的家族地位的贵贱,而在于自身的内在的道德、学养之高尚与深厚。

儒学:士君子之学

严格地讲,将儒学称为“士学”失之笼统,因为“士”的成分在春秋战国时代很复杂,不但包括文士还包括武士,甚至贵族中的一般男子也以“士”代称。因此,当我们视儒学为士学时,在观念上首先要明白,此“士学”之“士”实指从事人文工作的“文士”,不包括其他各类的“士”。一般地讲,在人文的某个领域具备技艺(知识)特长者,就堪称“士”(文士),但原始儒家所“自我认同”的“士”,不是仅指一般的人文知识优长者,而是指“依于德、游于艺”⑨者,即道德与技艺(知识)兼优者。在孔孟荀眼中,道德与技艺(知识)兼优者即为君子。例如:孔子强调“君子怀德”而“固穷”,将“君子”规定为“仁”“知(智)”“勇”三(品)德合一人格;而在孟子那里,君子被描述为“志于道”(《孟子·尽心上》)、“亦仁而已”(《孟子·告子下》),具备仁德,爱人而又能使庶民觉醒的“先觉者”(《孟子·万章上》);待到荀子,除了承袭孔孟说法,强调“积礼义而为君子”(《荀子·儒效》),“君子义德”(《荀子·富国》),更突出对君子优于庶人之知识与能力的强调:“君子理天地”(《荀子·王制》),君子“善假于物”(《荀子·劝学》),“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荀子·非相》)。他还说:“有圣人之知也,有士君子之知者,有小人之知也,有役夫之知”(《荀子·性恶》),这是将“士”的智力,分为“圣人”“士君子”“小人”“役夫”四等。由此可以推断,“士君子”这个概念,不是指“士”与“君子”合并称谓,乃特指那些具有君子品性的“士”。也就是说,原始儒家真正是以“士君子”为自己的身份认同,所以由孔孟荀创立与发展的原始儒学,严格限定的话,应称为“士君子之学”。孔子告诫其高足子夏说,“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论语·雍也》),这不啻明言儒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士学,它本是士君子之学。

文章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hbjgxyxb.cn/qikandaodu/2021/0804/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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